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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罗:深化以案促改 提升治理效能
平罗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,并把做实案件查办“后半篇文章”作为一体推进“三不”的重要抓手,统筹谋划,一体实施,实现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统筹谋划全面分析,找准问题症结。统筹推进“查”与“治”,将审查调查和“后半篇文章”工作同步启动,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通过走访案发单位、个别访谈、审查调查、询问涉案人员等方式,从党风廉政、监督管理、制度建设等方面分析案发根源。推动“剧中人”说“剧中事”,引导被审查调查人以其“行内人”的视角主动剖析所在单位(行业)政治生态、体制机制、行业“潜规则”等方面的顽瘴痼疾,并提出整改建议。针对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8条。深刻剖析案发人违纪违法问题并撰写《忘却来路 身陷囹圄》《靠水吃水终“溺水”》等典型案例。
以案示警促进整改,强化成果转化。重点推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、以案示警工作,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约谈、制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,压实发案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,督促正确履职、健全制度、堵塞漏洞,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。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,组织水务、教育等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,组织发案单位班子成员实时观看“身边人”职务犯罪公开庭审现场,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,推动党员干部筑牢“不想腐”的根基。对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一查到底,先后对发案人同系统党员干部立案7人次,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人,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、治理一域的效果。
以案正风净化政治生态,防患于未然。为发挥“治”的功效,平罗县纪委监委找准高发易发廉政风险点,督促案发单位党委(党组)认真贯彻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“四种形态”实施办法》。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,强化党委(党组)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,开展领导干部集体谈话、发放廉洁家书、签订廉洁保证书,督促党员干部做到言行一致、知行合一。2023年上半年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10件、立案39件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,并对48名行贿人给予处分,其中移送司法4人次。(平罗县纪委监委 马伟清)